04 November 2011

40年傻瓜

文 : 郑丁贤
转载 : 星洲日报|评论|

大专法令实施40年,如今才被上诉庭判决违反宪法。

我的感觉是,大马人当了40年傻瓜。

40年之后,才有两位法官――希山慕丁和林顿艾伯,给予政府和国人,一记当头棒喝。

傻瓜是怎么当的?

在大专法令15(5)(a)条文下,只要你是大学生,就不准参与政治活动,包括参加政治集会,或是表达政治立场。

然而,马来西亚宪法规定,人民一旦达到法定年龄,就有政治权利,而且这种权利不可被剥夺。

大专法令违宪已是明显。

违宪之外,也违反逻辑。

如果不是大学生,而只是小学毕业,只要足龄,就可以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不但可以参加政治集会,还可以挂海报、喊口号,甚至竞选人民代议士。

这么说,大学生都比较笨,或容易被利用,所以不能和政治挂钩;相反的,小学或中学程度,会比较聪明,更有资格介入政治。

政府解释说,大学生要好好读书,努力报国;不能介入政治,以免分心而影响学业。

实际上,关心政治和专心念书,是两回事。

很多大学生,不介入政治,但未必好好读书。有者收生教补习,做补习天王;也有做直销卖保健品,当钻石级销售天王。

也有大学生,不知道政治是何物,也把读书放在一旁,恋爱至上,租屋同居,大被同眠,未婚生子,当未婚爸妈。

当然,当赚钱天王,或恋爱天王,未必不能成为好的大学生;同样的,关心政治,介入政治的大学生,也可以是好的大学生。

在国外,大学生关心社会和政治,积极参与政治社会工作,才是明日之星,国之栋梁。

英国工党和保守党,在各大学都有组织;美国从史丹福到哈佛,有大学共和党联盟,也有大学民主党联盟,栽培政治人才,培养党的接班人。

外国的大学生可以参政,学术水平依然标青,大学排名遥遥领先;本国大学生不准参政,要他们专心读书,学术水平却是麻麻地,何解?

还有一个怪现象,一边禁止国内大学生涉及政治,另一边却鼓励海外留学生参政。

像是巫统,它在国外,包括英国、美国,以及中东国家成立巫统俱乐部,很多留学生都活跃非常;政党常年提供经费,邀请部长前去演讲,发表支持巫统和国阵言论,学生代表还可以回国参加党大会。

但是,在国内却禁止大学生参政,一项大专法令,两种不同待遇,费解!

40年太久,别再傻了。政府不应该再上诉,干脆就把它废了吧! (星洲日报/马荷加尼‧作者:郑丁贤‧《星洲日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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