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November 2008

大專生唸托兒所

大專生唸托兒所
2008-08-0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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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常聽人說,現在的孩子思想比較早熟,人小鬼大。如果現在再有人對我說這句話,我會狠狠地反駁他:“你錯了!”就算沒有錯完,至少在馬來西亞就錯了!
我的話你可以不信,可是堂堂高等教育部長卡立諾丁的話,你不能不信。
部長說,政府之所以在呈上國會尋求通過的1971年大專法令修正案中,仍然嚴禁大專生參加政黨,是因為大專生從政後將會盲從黨領袖的政策,無法獨立提出本身的看法,進而造成人才的浪費!
簡單一點來說,我國大專生還很幼稚、不會想,所以不適合加入政黨。
大專生的年齡,以修讀學士學位來作標準,大概介於20至24歲之間,其中大部份是超過了21 歲。一個人到了21歲,在法律上屬於心智已經健全發育、可以獨立思考的成年人,他們有權利為自己作決定,小至決定要不要進雲頂賭場碰碰運氣,大至通過選票 決定誰來當政府,好命的話,可能還當上了爸爸。
在馬來西亞,一個21歲的人如果沒有進入大專學府深造,他要參加甚麼政黨、找那個政客吃飯、代 表哪個政黨競選,沒有人可以阻止他,也沒有人會擔心他被利用。可是,一個21歲的人如果進入大專學府接受高等教育,他就會突然變得不成熟,不能參加任何政 黨、不能隨便找政客吃飯、更萬萬不能代表政黨競選(助選也不行)!
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反而比沒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更不成熟,更容易被騙!我們的高等教育,果真有其 獨到之處。其實,我們的高等教育制度沒有問題(整個教育制度都沒問題),問題只在於現在的大專生實在太慢熟了。想當年我們的現任副首相納吉在23歲就當上 了國會議員;今時今日,23歲的大專生竟連獨立思考都有問題,叫人情何以堪?
還好,我們有大專法令保護我們的大專生。在經過當年擔任教育部長的馬哈迪的修改後,30多年來全靠大專法令,我們的大專生才得以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別有居心者(尤其是那些一直想要欺騙我們單純大專生的不道德政黨)多年來一直吵吵鬧鬧要求廢除或修改大專法令。我們的中央政府還真有肚量,竟然真的聽取他們無理取鬧的建議,修改大專法令!
我當初一聽到這個決定時還嚇得不知所措,沒有大專法令的保護,我們無助無辜無知的大專生怎麼辦?還好,政府原來只是換湯不換藥應酬一下惟恐天下不亂者,提呈修改的大專法令,仍然禁止大專生參政,並且嚴禁參與被高教部長和校長禁止的任何團體。
那麼政府打算修改甚麼?哦,原來政府打算允許大專生接觸政黨領袖,進行學術討論。這倒不錯,改 天若有天真無邪的大專生不小心被騙了需要輔導,或是成績優越想要領取獎學金,他們不一定要直接上門找部門官員,還可以去找其他政黨領袖尋求協助。這麼一 來,日理萬機的部門官員就不用再分心處理獎學金,可以專心造福社稷。
其實,我們的大專生真的很幸福,都念到大學了,還可以獲得政府像托兒所般的貼心照顧。世界大學排名如果有將學生受保護程度列入評分標準,我敢斷言,我們的大學排名一定可以傲視全球!

星洲日報/六日譚‧作者:凌國文‧市場開發經理‧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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