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January 2011

超越民族的大团结


马来亚是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社会,在统合及团结上自然有一些困难;但是,就看你如何对待它们吧了。林连玉认为事情很简单;首先,各民族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友爱。

早在1952年,林连玉就说过这样的话:“文化被人消灭竞可与人合作建国,全世界无此先例,华人决不相信由此可能。”同一年,他也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的文化,便是我们民族的灵魂。崇高的、圣洁的灵魂,必须受到极神圣的尊重。而我们文化的传递和发扬,必须寄托在华文教育的继续存在及发展的上面。所以尊重我们的华文教育,既是尊重我们的文化。

林连玉断言,要获得一个民族的一颗诚恳的心,以便一起参与建国,首先必须尊重他们的文化,使他们的文化得以继续存在和发扬。一个民族的文化被压抑,被阻止发扬,无疑的,等于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尊心;试问,一个失去尊严的民族,还能忠心耿耿参与建国的大业吗?“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这不但是林连玉的名言,也是一条普世的真理;谁违背了这条真理,社会肯定难以安宁。

在1952年与林连玉同一个会议上,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说:

“ 我们华人应该在生活中和我们的固有民族特性表现一致,才能够保持我们的传统、习惯、制度和仪态,也才能够通晓我们的经典和旧文化……我们马来亚华人,一定要保持我们的母语,更绝不应忽视能使我们成为善良人民的我们民族最高尚的道德理想,这个原则鄙人认为是绝对正确的……。”

陈祯禄强调母语教育,强调固有传统文化,其实就是强调民族文化的尊严;只有维持我们的尊严,使母语教育持续下去,我们的传统文化才能发扬出来。这个原则,陈祯禄认为是“绝对正确”的。

丧失了尊严的民族是怎样呢?1953年林连玉在一篇〈马来亚民族统一辨误〉说:

“ 我们试检查那班高唱马来亚民族统一者的所作所为,觉得他们不但有了上述的一误再误,而且还有三误。到底这第三误是什么呢?就是不肯建立民族共存共荣的观念,一味应用不平等的手法,尽量向马来亚人口最多、文化最高、经济最雄的华族开刀。他们告诉华人:马来亚要建国了,你们今后不再是华侨,而是当地的华人了。
然而,经济上不给予土地权,政治上不给予公民权,文化上不给予教育权。像这样的现象,华人即愚蠢,当然也会理解到。他们离开了中国进入马来亚国,便陷入於被征服的奴才命运,而不是主人……那一班马来民族统一的工作者,……拆穿了,便是用公民权限制的手段,以及移民律实施的方法,使华人在当地的人口由多数而变成少数的;用官方语文的规定,以及国民教育的计划,使华人在当地的文化,由自己的而变成别人的,这么一来,华族变质了,马来亚的民族也就统一了。 ”


这段文字,让我们清楚地看到:
林连玉如何对失去尊严的民族的状述和描写,一个不肯为自己尊严而奋斗的民族,他会沦为怎么样的下场。似此情状,还谈得上团结吗?根据这段“预言”,回顾今朝,真是发人深省和吁嘘。

要达到真正的全民大团结,林连玉认为只有“共存共荣”一条路子,彼此互相尊重,让双方都保有尊严,能够传递、发扬自己的文化。在建设这样的心理之前,首先必须肯定多元文化、多元语文是大有益於马来亚的信念。1951年在〈反对巴恩报告书备忘录〉里,林连玉写到:“马来亚是中、欧、印、巫各民族共居之地,过去各文化之交流融汇,以及对本邦之进步繁荣所作之贡献,已为不可磨灭之事实。”像这样的言论,林连玉在不同的场合里,说过无数遍。惟有确认多元文化及多元语文有益於马来亚,才会彼此互相尊重,让友族的文化及语文持续下去。

其实,必须肯定母语教育是最有效的教育的信念。1951年〈反对巴恩报告书备忘录〉中,林连玉这样写:“作为教授初级学校教育最有效之媒介语,是儿童进学时最熟谙之语言,此为世界教育专家所公认,可见母语对于儿童学习之重要性,废除方言学校,乃违背此原理者。”像这样的言论,林连玉也说了很多次,令人感动。

1953年陈祯禄在全马华校董教及马华代表第二次联席会上讲话,他说:

“ 为什么华文教授要在马来亚国民教育制度内占有适当和相当於其价值的地位?最大的原因就是对于三百万在本邦的华人母语的教授乃最首要者,母语乃是获得母慧真实的媒介,同时也是生下来就获得的。通过母语婴孩最先学习他所见、所觉、所尝、所听的名称……所以,在所有教育上最首要者,应为训练儿童确切地自由地应用其母语才是。”

这段话,和林连玉说的几乎完全相同,只在详略的差别而已。唯有确认母语教育在教育原理上的颠扑不破,才会彼此互相尊重,让其他语文学校持续及发展下去。

再其次,必须确定母语教育是人类的基本权利的信念。

1952年11月在〈华校董教及马华代表联席会议宣言〉上,林连玉这样宣示:

“一个民族有权利学习自己的语文,并且有权利保存及发展自己的文化,这是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也是世界上所公认的,而该报告书及法令……使华校逐渐趋於绝迹。即为损伤华人的权利。 ”

像这样的言论,林连玉也说了无数遍;1953年,林连玉在教师节上致辞说:“ 华人要读华文,认识中文,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民族权利中天经地义的要求。”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个例子吧了。只有认同母语教育是基本人权的信念,马来亚各民族才会互相尊重,赐人予尊严,让民族的文化持续发展。

最后,更必须确立语言文字和效忠国家毫无关系的信念。早在1951年的时候,林连玉很明确地说:

我们知道,文字是教育的工具,不是教育的实质。以学习某种文字,为效忠的象徵,这是不可思议的想法。请问,美国人是读英文的,会不会把英国当祖国?而瑞士人有学意文的,有学法文的,有学德文的,都能一样对瑞士效忠,这是什么道理?

像这样的言论,林连玉也说了无数遍。语文只是工具和手段,教学内容才是实质和目的:只要课程内容是宣扬忠君爱国的,通过什么语文来教学,都可以达到相同的目标;而通过母语,才是儿童最有效的教学工具。只有认同语文和效忠毫无关系,才会互相尊重,让他族的语言文字持续发展。

林连玉认为,当马来亚各民族肯定了上述这许多信念之后,大家才能建立起“共存共荣”的心理,彼此互相尊重,“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有了这个心理之后,大家严格遵守和执行,那时候,一个全民大团结的国家就会出现。那个时候,所谓团结,不是建立在“民族统一”之上,不是建立在“优势民族歧视他族”之上,而是建立在互敬互爱之上,是超越任何民族的一种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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