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本文是全国青年与大专生峰会系列文章之一。隆雪华青将于2010年12月11(六)至12日(日)假英迪国际大学举办第一届全国青年与大专峰会,其目标是为了加强青年与大专生对国家议题的认识与了解,以及提供平台予青年与大专生共商国家议题,以便能够一起推动国家发展。
作者:邹宇晖
转载:当今大马 
马来西亚大学校园选举历史由来已久,在大学生积极问政的六七十年代,校园选举可说是除了大选以外,另一个广受人民关注的选举,因为被推选出来的学生会领袖除了是学生的领导人,也是人民的喉舌,当时的学生领袖都频频针对社会不公向当权者呛声,在反对党积弱的那个年代,这个角色更是明显。
1969年大选,联盟(国阵前身)面临重挫,敦拉萨在取代东姑阿都拉曼成为首相后,面对在野党与学生力量的威胁,双管齐下,左手收编镇压在野党;右手制定《大专法令》,全面钳制蓬勃发展的反对运动。
政府意识到,要铲除学生运动的势力,就必须“虚化”学生会(Persatuan Mahasiswa),因为学生会是培育学生领袖的温床,也因此,《大专法令》修改多次,目的之一就是要直接架空校园选举选出来的学生会权力,并在校园设立学生事务处(HEP),接管校园行政,取代学生会的角色,最为讽刺的是,当初耸立在马大的学生会大楼如今已先后成为保安事务所与学生事务处的办公楼。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精神已经被可恶的《大专法令》彻底粉碎。
学生代表理事会无自治权
为了粉饰校园民主,《大专法令》并没有废除校园选举,只不过选出来的不再是学生会,而是没有任何实权的学生代表理事会(Majlis Perwakilan Mahasiswa)。近年来,校园闹得轰轰烈烈的选举,选的就是这个毫无任何自治权的学生代表理事会。
98年烈火莫息运动发生前,校园选举几乎无人关注;然而在后烈火莫息年代,校园政治气氛也与校外一样升温,校园更分裂成蓝绿两阵营,蓝派(后期称亲校方阵线—校阵)被视为校方及国阵的代理人;而青派(后期称亲学生阵线—学阵)则被视为亲在野党立场,蓝绿的斗争就宛如朝野在校园的代理人之战,校园选举的新闻价值突然水涨船高,媒体纷纷开始给予广泛的关注与报道。
先不论校园选举存在多少不公,不能否认的是,蓝绿两阵营的斗争近年因为308 政治海啸的冲击而演变得更为激烈,这可从今年年头的校园选举发生学生包围算票中心与校长楼的事件就可见一斑。
在一片喧嚣叫骂声中,也有许多学生和公众人士开始质疑校园选举的意义何在?它是否只是1个校方和2个阵营的每年‘例行公事’?哪一个阵线中选对校园和社会到底起着什么样的影响?到底大学生搞选举,是不是只是玩泥沙而已?
“投谁都一样的啦,2个阵线都是烂苹果,不能做到事情的!”这是部分学生对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毕竟学生代表理事会早就被架空权力,哪一个阵营“执政”,也无法制定校园政策造福学生。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两大阵营还要每年摩拳擦掌参选?赢了之后又怎样?还不是得看校方脸色?
无实权但能制造舆论
校方扶植出来参选的学生,目的在于抗衡有“反动”意识的亲学生阵线,毕竟亲校方阵线如果执政后,不会(或不敢)违逆校方意愿,并也愿意为校方或政府实行的条例或政策护航。
根据《当今大马》的报道,2006年1月27日,现任首相纳吉当时接见17个国立大学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当时的学生代表理事会都是由亲校方阵线掌控,他们‘要求’政府不要废除大专法令。
“纳吉过后就在记者会上表示,学生们一致支持继续执行《大专法令》,政府也接受这个建议,不会废除《大专法令》。在场的各大专学生代表皆报以热烈的掌声。”
从以上事例就可以得知政府和校方每年都要派学生去打选战的用意,因为这些学生可以“合理化”他们所实行的政策,让无论好坏的政策,都有其民意和舆论基础,毕竟学生代表理事会是经过校园整2万名学生选票选出来的“校园代议士”。
由此可见,学生代表理事会虽然没有实权,却还拥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代表着学生的心声。中选的学生代表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制造舆论,扩大影响力,这也是为何亲学生阵线明知道每年即使中选后,无法制定政策却依然参选,毕竟如果能赢得学生代表理事会,就可以在舆论上牵制校方和政府。
去年马大校方提控邀请政治人物入校的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成员时,当时执政学生代表理事会的亲学生阵线就不断给予声援,甚至到国会向副部长请愿,在一连串地舆论攻势下,最后成功迫使校方宣布被控学生无罪。如果当时在马大执政的是亲校方阵线,被控的学生是否会获得学生代表理事会声援可都是一个未知数。
在还未废除《大专法令》,归还学生会自治的权力前,校园选举还是有它一定的存在价值,选出来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固然没有了像40年前一样管理巴士和租借场地予学生团体的权力,但他们依然是校园的代议士,只要善用这个平台,学生也一样大有可为。试想想,若17间国立大学的学生代表理事会都站到最前线反对《大专法令》或《内安法令》,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力量?
注:作者邹宇晖是前马大新青年协会外务副主席,曾代表马大获得全国大专辩论会总决赛最佳辩手,现为一名政治工作者。
1969年大选,联盟(国阵前身)面临重挫,敦拉萨在取代东姑阿都拉曼成为首相后,面对在野党与学生力量的威胁,双管齐下,左手收编镇压在野党;右手制定《大专法令》,全面钳制蓬勃发展的反对运动。
政府意识到,要铲除学生运动的势力,就必须“虚化”学生会(Persatuan Mahasiswa),因为学生会是培育学生领袖的温床,也因此,《大专法令》修改多次,目的之一就是要直接架空校园选举选出来的学生会权力,并在校园设立学生事务处(HEP),接管校园行政,取代学生会的角色,最为讽刺的是,当初耸立在马大的学生会大楼如今已先后成为保安事务所与学生事务处的办公楼。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精神已经被可恶的《大专法令》彻底粉碎。
学生代表理事会无自治权
为了粉饰校园民主,《大专法令》并没有废除校园选举,只不过选出来的不再是学生会,而是没有任何实权的学生代表理事会(Majlis Perwakilan Mahasiswa)。近年来,校园闹得轰轰烈烈的选举,选的就是这个毫无任何自治权的学生代表理事会。
98年烈火莫息运动发生前,校园选举几乎无人关注;然而在后烈火莫息年代,校园政治气氛也与校外一样升温,校园更分裂成蓝绿两阵营,蓝派(后期称亲校方阵线—校阵)被视为校方及国阵的代理人;而青派(后期称亲学生阵线—学阵)则被视为亲在野党立场,蓝绿的斗争就宛如朝野在校园的代理人之战,校园选举的新闻价值突然水涨船高,媒体纷纷开始给予广泛的关注与报道。
先不论校园选举存在多少不公,不能否认的是,蓝绿两阵营的斗争近年因为308 政治海啸的冲击而演变得更为激烈,这可从今年年头的校园选举发生学生包围算票中心与校长楼的事件就可见一斑。
在一片喧嚣叫骂声中,也有许多学生和公众人士开始质疑校园选举的意义何在?它是否只是1个校方和2个阵营的每年‘例行公事’?哪一个阵线中选对校园和社会到底起着什么样的影响?到底大学生搞选举,是不是只是玩泥沙而已?
“投谁都一样的啦,2个阵线都是烂苹果,不能做到事情的!”这是部分学生对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毕竟学生代表理事会早就被架空权力,哪一个阵营“执政”,也无法制定校园政策造福学生。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两大阵营还要每年摩拳擦掌参选?赢了之后又怎样?还不是得看校方脸色?
无实权但能制造舆论
校方扶植出来参选的学生,目的在于抗衡有“反动”意识的亲学生阵线,毕竟亲校方阵线如果执政后,不会(或不敢)违逆校方意愿,并也愿意为校方或政府实行的条例或政策护航。
根据《当今大马》的报道,2006年1月27日,现任首相纳吉当时接见17个国立大学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当时的学生代表理事会都是由亲校方阵线掌控,他们‘要求’政府不要废除大专法令。
“纳吉过后就在记者会上表示,学生们一致支持继续执行《大专法令》,政府也接受这个建议,不会废除《大专法令》。在场的各大专学生代表皆报以热烈的掌声。”
从以上事例就可以得知政府和校方每年都要派学生去打选战的用意,因为这些学生可以“合理化”他们所实行的政策,让无论好坏的政策,都有其民意和舆论基础,毕竟学生代表理事会是经过校园整2万名学生选票选出来的“校园代议士”。
由此可见,学生代表理事会虽然没有实权,却还拥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代表着学生的心声。中选的学生代表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制造舆论,扩大影响力,这也是为何亲学生阵线明知道每年即使中选后,无法制定政策却依然参选,毕竟如果能赢得学生代表理事会,就可以在舆论上牵制校方和政府。
去年马大校方提控邀请政治人物入校的马大华文学会辩论组成员时,当时执政学生代表理事会的亲学生阵线就不断给予声援,甚至到国会向副部长请愿,在一连串地舆论攻势下,最后成功迫使校方宣布被控学生无罪。如果当时在马大执政的是亲校方阵线,被控的学生是否会获得学生代表理事会声援可都是一个未知数。
在还未废除《大专法令》,归还学生会自治的权力前,校园选举还是有它一定的存在价值,选出来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固然没有了像40年前一样管理巴士和租借场地予学生团体的权力,但他们依然是校园的代议士,只要善用这个平台,学生也一样大有可为。试想想,若17间国立大学的学生代表理事会都站到最前线反对《大专法令》或《内安法令》,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力量?
注:作者邹宇晖是前马大新青年协会外务副主席,曾代表马大获得全国大专辩论会总决赛最佳辩手,现为一名政治工作者。
社会没有看到80年代后的经济困境的真正原因,反而大家都为他们的困境或失败冠上各种名号。社会以草莓族 、布丁族和豆腐族来形容80年代后的青年外表光鲜亮丽、甜中带酸的生涩、在温室中长大及一捏就破的特性,无法面对毕业后的工作压力。世界工厂中国富士康发生多宗青年跳楼案后,有的社会人士就为现代青年冠上低抗压性、温室长大的草莓族。
以上现象看来,我国青年出来工作的,大多只有四种选择,否则就得失业。一部分大专资格的青年将会成为专业人士如律师、工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另大部分大专资格青年都投入金融业、保险销售员、公司销售员、行政人员等;至于中学毕业的青年则将从事公司仓库管理员、快餐厅员工、汽车摩托维修员等;剩下另一种就是看破辛苦工作仍无“钱”途和前途的青年,又不甘失业遭人白眼,他们唯有挺而走险“捞偏门”,如从事翻版光碟、刮刮乐、打着为老人院孤儿院的名义非法筹款、酒吧看管人、地下万字等。当然,有部分青年会去当攫夺匪、收保护费的私会党员、大耳窿收账员等。这就诚如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学家卡普索斯(Steven Kapsos)所说“青年人一旦失业就别无选择,他们必须工作,大部分人最后不得不转入非正规经济部门”。
目前,我国的劳工法令(我国劳工法令被称为Employment Act,翻译为雇佣法令,单从名字上的意义来看,就已觉得该法令不倾向工人权益)看起来好像“反劳工法令”。我国劳工(俗称打工仔)并没有最低薪金的保障。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就说了:“世界各国的劳工法令都是为了保护劳工权益而设,但我国的劳工法令不但是对资方友善,还伤害劳方利益。”以我国连锁便利店为例,其薪金为每小时仅3令吉50仙,难怪我国条件较好的劳工都爱到工资较高的国家工作。以国人爱到的澳洲为例尽,先进的澳洲就设有最低薪金制,经济不景气时,其最低薪金不减反增,从2008年的每小时14.31澳元或每星期543.78澳元增加到2010年的每小时15澳元或每星期569.90澳元。



电影有一幕描写打架鱼为了见她的父亲,和Botak一同到槟城去。在槟城,打架鱼的父亲竟然是住在姓周桥上。但问题是,80、90年代的槟城,早已搭上了现代化的列车,现代化的建筑随处可见,为什么打架鱼的父亲就非要住在姓周桥不可?电影这一幕还描绘了各种姓周桥的“生活奇观”,例如一群人在木屋内赌博,因为警察找上门而慌乱的逃跑,一些赌徒甚至跳入海中逃生。难道赌博,就是马来西亚华裔的“本土”文化?
因此,在这部电影里头,传统和现代化的对立是非常明显的。这种对立,清楚呈现在电影对自行车的运用上。自行车在这部电影里是代表着传统,更往往有着美好或者较正面的涵义。Botak与打架鱼相处的时候,很多都被自行车所陪伴。打架鱼与母亲坦诚交心的那一幕,也是在自行车上进行。Botak从流氓马麟凡手中“解救”打架鱼,也是用自行车撞向马麟凡。
电影向来都是一种跨文化的产物,而电影的商业性质,向来都是以区域性或者跨国性的形式来运作。一部电影要在全球电影工业中生存,就必须思考如何跟这工业协商,以及有效的参与它。像李心洁、梁静茹等这些经过台湾香港“文化包装”的娱乐明星,我们已经不能轻易的把她们定义为“马来西亚艺人”,这些“跨国华裔艺人”,却有助于把这部电影推销至其它以华裔为主要观众的国家。可以說,它的制作本来就具有进入这种跨国电影市场的野心。


“多元共存”这当然也是多元理念的其中一个向度。但是,从华教运动对“多元”的界定可发现,其所争取的“多元文化”仅是不同源流的学校能同时并存于马来西亚,这与西方国家的多元文化理念不尽相同,华教运动的多元论述并不是追求个人对多元文化的认识与实践。
在“运动”的实践方面,华教运动是否“多元”?其实华教运动一直以来缺乏与非华裔社群和非华语团体的联系,号称“争取母语权益”的华教运动鲜少关注母语权益同样受到压逼的印裔社群或原住民团体。2002年白小事件的发生,因缘际会让部份学运成员进驻到董教总,从此协助华教运动展开了与NGO非政府组织的密切联系,但随着学运成员在这两年悉数离开,董教总与非华裔/华语的NGO组织联系巨减,如今的运动方向又回到为以华人社群为主。
“学生是时代的眼睛,社会的良知。”这一句掷地有声的话,出自著名学者前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之口,意思就是学生或更应该说青年人就是国家和社会的动力,是促进国家改革,推动国家前进的主要推手。
应该没有人不知道,民主国家里的最基本理念就是三权分立,曰立法、行政、司法。立法,即是我国国会,其代表通过人民的选票选出,并以此制定国家法律政策。行政,顾名思义,则是行使政务的主体,法律、政策经过立法机构制定颁布之后,就由行政机关执行。司法,则是独立于两者之间的另一主体,是人民寻求正义,解决争端的地方,人民可以通过法庭来解决对法律以及行政指令所产生出的争端。简答来说,这即是三权分立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