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May 2011

滥用私刑与教育

文:魏加祥部长

对于学校霸凌事件,我很是生气,对于这种事情,我觉得很荒唐。我大可以走教育部指南的漏洞,除了停学14天和接受辅导外,我可以罚欺凌者洗厕所等等,我可把他们召集起来,在媒体面前训话,让他们在媒体下曝光,我更可以用种种手段去对付他们!

我可以把我的愤怒发泄在他们的身上,我更知道这样做了,一定可以让我得到掌声,可是,当我们冷静下来后,这样做难道就一定是对的吗?

我不阻止受害者透过警方,找回属于她的公道,我绝对尊重警方的查办。可是,站在教育的立场上,我若滥用私刑惩处那些学生,这又对得起我的良心吗?

我们真不能给这些学生第二次机会吗?他们也不过13岁的小孩,我们为何不尝试让他们走回正途,成为一个社会上有用的人?让他们真心悔改,这难道不是对受害者负责任吗?

我不是要偏帮欺负者,正如我之前一再强调,我同情受害者,也对受害者的遭遇愤愤不平,但是,我身边有不少例子,那些曾误入歧途的学生,在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

这就是为何我认为教育本质是教人向上向善,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只要付出爱心与恒心,晓以大义,我觉得犯错者还是有机会重返正轨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试著去教育犯错者,引导他们改过自新,让他们正视自己的罪过,也让他们真心诚意向受害者道歉,这是更有意义的事。但这些都只有在辅导后才能下定论的。若我们现时强迫他们道歉,但他们却並非出自真心,这难道就有用吗?何不通过辅导,让辅导老师尝试引导他们,以致他们真心悔过並道歉?

对于这起事件我很愤怒,可是平心而论,站在教育的立场,我们是否可以有其他的处理方式?

欺负者当中有者年龄未到13岁,就这样开除她们的学籍,把她们踏出学校,以她们这般年龄,在社会上可以怎样?这难不成也为社会制造麻烦?问题的根源,解决了没有?

若通过再教育,至少我们还抱有希望,但愿他们可以重返正途,能够真心悔改,这不就是教育的初衷吗?

站在教育的立场,我选择了这样做,在我能力范围内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并希望透过辅导把他们引回正途。我不期望会得到任何掌声,但我希望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至于其他的惩处,包括刑事罪的部份,就交由相关单位去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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